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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麻章区新开办企业实行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实施方案

时间:2021-12-29 17:48:18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湛江市“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湛委办〔2021〕1号)、《麻章区“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湛麻委办〔2021〕2号)和《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湛市监许[2021]5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优化企业开办环节,简化企业刻章流程。免除新开办企业刻章费用,实现企业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发票申领“一窗受理, 一窗通办,一次领取,全程免费”,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企业开办提供高效服务。

  二、实施时间及范围

  2021年4月3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含农民专业合社)提供免费刻制公章、发票专用章各1枚。

  三、印章刻制企业

  参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服务项目的印章刻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二)在我市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在我市范围内近三年内信用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无出现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未收到刻章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通报或行政处罚。

  (四)具有优质印章质量和售后服务。

  (五)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且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并签订合作协议,服从湛江市麻章区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有关限时办结、快捷送达、数据报送、监督检查等要求。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申报通知,印章刻制企业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参与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助项目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二)开展服务。新开办企业信息数据推送给广东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平台对符合条件并签订服务合同的印章刻制企业按照顺序轮流派发刻章业务订单,自动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印章刻制企业,印章刻制企业接收信息后,在1个小时内将刻制好的印章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发证专窗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发证窗口发放,由发证窗口人员随同营业执照一并发放。

  ()部门审查。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补贴实行季度结算、实报实销制度。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由印章刻制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本季度新开办企业的《印章刻制清单》,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

  ()结果公示。经审核无误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拟获得补贴的印章刻制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支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印章刻制企业。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则按规定程序继续办理资金审核拨付手续。

  ()资金拨付。公示期结束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印章刻制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汇总提交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将资金拨付印章刻制企业。

  五、组织实施

  (一)保障服务经费。免费刻制印章费用由区政府承担,所需费用列入部门财政预算,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新登记企业增长情况提出预算数额,向区财政部门申请专项经费预算,并每季度跟印章刻制企业结算支付费用,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财政局配合)

  (二)落实服务要求。切实维护印章备案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督促印章刻制企业落实服务要求,监督印章网上备案,加强刻章行业监管。(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数局配合)

  (三)明确服务事项。统一组织具备印章刻制资质和相应条件的企业自主报名,并签订印章刻制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的种类、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限和手续、费用结算等事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配合)

  (统一窗口发放。做好系统无缝对接,推进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发放”。新开办企业申请印章免费刻制的,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领取”专窗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开办专窗”窗口发放,并做好相应的印章交接登记签领手续。(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五)规范运行管理。各签约合作印章刻制企业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印章刻制企业服务无正当理由超时3次的,进行中止协议提醒,超时达到5次,取消当年刻章补助服务资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政数局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财政部门、政数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积极落实措施,确保实施流程优质高效、软硬件支撑到位、部门衔接到位,全力推进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做好企业开办印章免费刻制服务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及时解答、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湛江投资创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督促印章刻制企业按时保质完成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和备案工作,主动接受企业、部门及社会监督。严禁各类单位和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湛江市麻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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