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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麻自然资(公告)〔2022〕5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有关规定,由我局组织编制的《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麻章区之三)》于2022年5月13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麻章区之三)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2〕13号)批复同意。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成果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二、批准文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麻章区之三)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2〕13号)。
三、批准时间:2022年5月13日
四、方案情况:
本方案将位于麻章区湖光镇园坡村、湖光农场新坡分场2.8948公顷规划的农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地块共计3个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全部为农用地2.8948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2.4961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2.496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共计3个地块,全部位于湖光农场新坡分场,总用地面积2.496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全部为农用地2.4961公顷(全部为耕地)。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后,麻章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减少1.0401公顷,各项规划约束性指标不突破。
五、规划图件:(见附图)
特此公告。
1-2、湛江市麻章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前).jpg
1-3、湛江市麻章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后).jpg
1-4、湛江市麻章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前).jpg
1-5、湛江市麻章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后).jpg
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