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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麻府征通〔2022〕31号
为保障湛江市麻章区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启动土地征收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麻章镇坡塘村东边、麻志路南边(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示意图)。
(二)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坡塘村坡塘经济合作社、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大塘经济联合社。
(三)面积:项目用地共计1个地块,总面积为6.7769公顷(合101.6540亩)。
(四)用途:消防用地、公园绿化、文化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作为湛江市麻章区西城新区城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由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区有关标准,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麻章区西城新区城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范围示意图A4(影像图).pdf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5日
(联系人:吴锦霞,联系电话:0759-2706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