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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进行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
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麻章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各年度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
排,麻章区财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0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法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我局高度重视麻章区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纲要》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贯彻落实,工作较有成效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和区政府2020年对我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根据市、区有关部门要求,对本单位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一步进行细化和梳理,确保本单位履行政府职责公开、透明、与时俱进、有法可依。
2.推行本单位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部门整合后的最新情况,联系区司法对本单位权责清单再次进行梳理,主要是理清、理顺区财政局相关股室权责关系,使得本单位权责事项有法可依。
3.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我区志愿服务组织构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每年组织我局志愿者参加交通文明劝导、综治平安巡防、社区环境卫生创建、社区慰问活动、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等。
4.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持续向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以“保工资、保运转、保运转”为基本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5.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湛江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超出目录范围的事项,不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范围,优化和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合区政府,利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时机,进一步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7.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清单工作,依法认领与财政有关的“对会计代理机构的监管”、“对政府采购备案的监管”等主要监管事项清单,并根据有关要求完成监管系统的信息采集,以后实时更新。
8.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将各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并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足额给予拨付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工作等经费,加大在改善执法人员待遇、改善执法条件、装备配备、科技建设、基层执法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9.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麻章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预决算执行情况公开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等。
10.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标准,逐步提高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和政府对各类生活保险补贴投入,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11.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行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履行财政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依规落实财政政策保障,强化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资金监管,确保疫情防控保障和“六稳”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为社会公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不因疫情防控降低办事效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涉法涉诉风险研判,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疫”法律纠纷。
12.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堪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7月初,组织本局全体干部职工约40余人参加省财政厅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视频集中学习会,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局党组、各党支部年度学习内容,要求各支部组织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义的领会,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13.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七五”普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宣传宪法为基础,以宣传财经法规为核心,以宣传禁食野生动物等抗疫法律法规为本年重点任务,努力做好本单位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做好“七五”普法经验教训总结,为“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奠定基础。
14.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广东省行政执法条例》。(1)无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2)2020年我局开展1项行政检查工作,根据市财政局统一监督工作部署要求,10份,我局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4个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广东省行政执法条例》进行,严格做好公示、法制审核工作。(3)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核。(4)7月份,组织区财政系统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执法资格证考试,16人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不断提升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与综合素质。(5)2020年6月,分别举办五期《政府采购法》有关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麻章区财政系统大约170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采购业务水平。
三、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
1.做好法律学习和宣传工作。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学习,并利用宪法宣传日活动的机会,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的宪法和法律学习。2020年7月初,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题培训,依托“财学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宪法、党风廉政建设等法治知识。同时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
加强学习的同时,也在加强对单位人员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每年根据要求,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法宣考试。要求大家做到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施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提高单位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同时加强对宪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志愿者参加宪法宣传日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宪法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利用单位宣传栏、本区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并加强对业务对象的宣传讲解等。特别是利用每年“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预算股、会计股、采购监管股向广大民众宣传讲解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财经法律。
2.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长作为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单位法治工作,将单位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结合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1次法治专题讲座。将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单位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内容;并且每年都根据法制办要求,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上报法制办。
四、存在问题
1.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单位组织法律学习及讲座等,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缺少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上的学习,需进一步拓展学习范围。
2.法治宣传力度还比较薄弱。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目前主要以参加区举办的宣传活动为主,对普通民众宣传效果较差,而对专业人群的宣传较少。
3.缺少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我局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更难以成立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和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
五、下阶段工作安排
1.拓展法律学习范围,特别是加强法治理论、法治理念的学习。计划每年邀请法律专家举办1至2场法治政府建设理念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单位人员的法治观念。
2.加强特定人群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加强对本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结合有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对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各项政策、制度等的宣传教育。结合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契机,多举办宣传活动。
3.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加强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其法制审核能力。同时也建议,加强对单位专业法制人员配备,多组织法制业务培训,提高本单位法制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