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麻府办函〔2018〕131号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麻章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麻章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民政局反映。
附件:湛江市麻章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湛江市麻章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加强对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湛江市麻章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和组织开展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民政局、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农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计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区妇儿工委办、区妇联、团区委、区残联、区扶贫办等20个单位(组织)组成,区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日常工作由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联席会议要做好有关资料台账的汇总工作,每半年向区政府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每年向区政府作一次专题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对所需工作经费,区财政要给予保障。
四、工作要求
区民政局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署,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和协调,相互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