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卫生院(湛江市湖光人民医院)委托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对“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卫生院门诊楼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向公众公开,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卫生院门诊楼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卫生院门诊楼建设项目位于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大寨路3号,项目占地面积414.29㎡,建筑面积3000.90㎡。卫生院在原址上进行改扩建,不需另行征地,拆除院区内部分废旧建筑,在原门诊大楼前新建一栋六层框架结构门诊楼,并配备医用电梯;同时拆除原门诊楼二、三层的阳台,并将原门诊楼与新建门诊楼的二、三层连通。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影响;施工活动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的尾气影响;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活动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影响;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营期:主要为医疗废水,污水处理站臭气、垃圾收集点恶臭和诊治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消毒水、药物气味,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特殊废液、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分体空调、通风排气设备、水泵及风机运行时噪声等影响。
(2)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采取避开大风情况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场地内适时洒水防尘、设置围挡遮挡和防护网、禁止高空抛物、场地出入口设置运输车辆清洗池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休息时间内进行,严禁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作业。建筑、装修垃圾及时运往湛江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本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的综合废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过新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排入通明海海域;建设单位应按照医疗废物种类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并委托湛江市粤绿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每日由专人收集后,在专用垃圾桶暂存,消毒后由环卫部门收运统一处置,实行日收日运,即收即运;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后置于储泥池内阴干交湛江市粤绿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做无害化处置,污泥渗出液收集并返回调节池;分体空调室外机等通风排气设备应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的水泵、风机等设备置于设备间内,并远离居民住宅,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规范管理,在楼内部张贴“安静”等提醒就医人员禁止大声喧哗的字样。
(3)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经济评价可行,废气和废水能达标排放,建筑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能得到合理处置,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因此,本项目若能进一步加强施工期噪声和扬尘治理,并进一步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则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三、建设单位及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卫生院(湛江市湖光人民医院)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大寨路3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013409998
(2)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福田区环境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A栋403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828832073 ;电子邮箱:501244818@qq.com
发布单位: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卫生院(湛江市湖光人民医院)
2016 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