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麻府办函〔2018〕16号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章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湛江市麻章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区环保分局反映。
附件:湛江市麻章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湛江市麻章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任务列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事项,必须不折不扣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2号)精神,科学划定我区生态保护红线,构建全区生态安全格局,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努力建设美丽麻章,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1.科学划定,切实落地。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根据生态保护红线有关技术规范开展科学评估,在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上,充分利用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保护红线、河流治导线等成果,按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脆弱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实到国土空间,系统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2.坚守底线,严格保护。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依法严格保护,强化用途管制,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
3.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横向联动,加强技术支持,做好跨区域、镇域衔接。各镇认真落实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划得实、守得住。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划定我区生态保护红线,我区要于2018年3月12日前将所负责的相关资料报送市环保局。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上述三类区域进行空间叠加,通过边界处理、现状与规划衔接、跨区域协调、上下对接等步骤,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鉴于海洋国土空间的特殊性,海洋生态红线按照国家海洋局确定的技术规范进行划定,纳入全区生态保护红线。
我区须于2018年3月12日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所需的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并报送市环保局。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在3月10日前将负责的相关资料报送市环保局麻章分局。具体分工如下:
市环境保护局麻章分局:负责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统筹协调工作,汇总各部门有关资料及落图成果。核实主管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地清单及矢量边界;边界范围不合理的,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边界优化调整工作。组织技术力量与各有关部门、市技术组衔接,完成我区生态保护红线编制任务。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提供我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矢量图件及文件等资料,审核把关生态保护红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协调性;提供我区风电、光伏、水电、蓄能电站等重点建设项目相关规划、边界数据等资料;负责与市发展改革局的对接协调。
区财政局:负责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经费保障统筹。
市国土资源局麻章分局:负责核实主管的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地清单及矢量边界,没有边界范围的,要加快编制规划,确定范围;没有功能区划的,要尽快进行功能分区;边界范围不合理的,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边界优化调整工作。提供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有采矿权和探矿权相关成果及矢量边界等资料,提出矿山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建议。
区建设局:负责核实主管的风景名胜区等法定保护地清单及矢量边界,没有边界范围的,要加快编制规划,确定范围;没有功能区划的,要尽快进行功能分区;边界范围不合理的,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边界优化调整工作。提供我区民生工程(污水处理厂等)等重点项目相关资料及矢量数据。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我区交通线路分布现状、规划、线性工程等重点项目情况及矢量数据等,把关生态保护红线与交通路网建设及规划的协调性。
区水利局:负责提供我区水土流失遥感监测数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河道水功能分区、河流治导线等资料成果及矢量数据,把关生态保护红线与重要水功能区的协调性。
区农业局:负责提供我区农业发展现状、规划等相关资料;把关耕地现状与红线格局的合理性。
区林业局:负责核实主管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法定保护地清单及矢量边界,没有边界范围的,要加快编制规划,确定范围;没有功能区划的,要尽快进行功能分区;边界范围不合理的,依法依规加快推进边界优化调整工作。提供我区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森林资源、重要湿地、极小种群物种分布的栖息地、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等相关情况说明及矢量数据。
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核实主管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等保护地清单及矢量边界;与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对接协调,提供我区海洋发展相关规划、自然岸线矢量数据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成果。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提供线性基础工程、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项目相关情况及矢量数据,把关生态保护红线与重点项目的协调性。
区旅游局:提供我区旅游发展现状与规划、旅游景区、民俗文化等重点项目等相关情况及矢量数据,把关生态保护红线与旅游规划的协调性。
市城市规划局麻章分局:提供我区城市总体规划、生态控制线成果、线性基础工程重点项目等相关情况及矢量数据,把关生态保护红线与重点项目的协调性。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区招商局:提供我区重点招商项目相关情况及矢量数据,把关生态保护红线与重点招商项目的协调性。
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提供湖光岩风景名胜区及地质公园相关情况及矢量数据,把关生态保护红线与湖光岩的协调性。
湛江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 提供我区红树林相关情况及矢量数据,把关生态保护红线与红树林的协调性。
各镇政府、湖光农场: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做好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提供城镇和乡村居民点等相关情况及矢量数据,把关生态保护红线与居民点的协调性。
(一)工作任务部署(2018年2月28日-3月6日)。成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有关部门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分工。按照省、市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和分布意见,各有关部门做好红线格局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林业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分析。
(二)资料收集与汇总(2018年3月7日-3月10日)。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边界,提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的各类法定保护地边界、重点项目登记等资料;市环境保护局麻章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与相关规划、区划及土地利用现状的衔接,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红线边界。
(三)资料完善与上报(2018年3月11日-3月12日)。做好跨区域、镇域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工作,陆海统筹,充分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整理完成我区生态保护红线资料汇总,并报送市环境保护局。
序号 | 资料内容 | 主管部门 | 备 注 |
1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成果 | 市环境保护局麻章分局 | 矢量数据 |
2 | 主体功能区规划、矢量图件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各类功能区矢量边界 |
3 | 风电、光伏、水电、蓄能电站等重点项目登记表 | 相关说明及矢量数据 | |
4 | 地质公园边界图 | 市国土资源局麻章分局 | 规划及矢量数据 |
5 | 国土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成果 | 规划及矢量数据 | |
6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集及矢量图件) | 矢量图件包括土地规划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范围矢量数据 | |
7 | 现有采矿权边界、探矿权等项目登记表 | 相关规划及矢量数据等 | |
8 | 矿产资源开发用地与红线衔接建议 | 相关说明及矢量数据 | |
9 | 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边界图 | 区建设局 | 相关规划及矢量数据等 |
10 | 民生工程(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登记表 | 相关说明及矢量数据 | |
11 | 交通线路分布数据 | 区交通运输局 | 相关规划、矢量数据等 |
12 | 线性基础工程等重点项目登记表 | 相关说明及矢量数据 | |
13 | 水土流失分布图 | 区水利局 | 矢量数据或栅格数据 |
14 |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 | 矢量数据 | |
15 | 河流治导线成果 | 相关文件、矢量数据等 | |
16 | 河流水功能区划成果 | 相关文件、矢量数据等 | |
17 | 农业发展相关资料 | 区农业局 | 相关文件、矢量数据等 |
18 | 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成果 | 区林业局 | 相关规划、矢量数据 |
19 | 森林资源分布图 | 相关说明、矢量数据 | |
20 | 省级以上森林公园边界图 | 提供省级以上森林公园边界及生态保育区、核心景区范围的矢量数据 | |
21 | 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边界图 | 提供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边界及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范围的矢量数据 | |
22 | 重要湿地(含滨海湿地)边界图 | 提供国际重要湿地、中国重要湿地矢量数据 | |
23 | 极小种群物种分布的栖息地分布图 | 矢量数据 | |
24 | 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地 | 矢量数据 | |
25 | 国家一级公益林分布图 | 矢量数据 | |
27 | 林业生态保护红线文本、图集、地理空间数据库 | 地理空间数据库(包含森林、林地、湿地、物种保护线),矢量格式 | |
28 | 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边界图 | 区海洋与渔业局 | 提供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边界图及核心区范围的矢量数据 |
29 | 省级以上海洋特别保护区 | 矢量数据 | |
30 | 自然岸线 | 矢量数据 | |
31 | 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成果 | 相关文件、矢量数据 | |
32 | 线性基础工程、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项目登记表 | 区市政园林局 | 相关说明及矢量数据 |
33 | 旅游发展现状、规划等相关资料 | 区旅游局 | 相关文件、矢量数据 |
34 | 旅游景区、民俗文化工程等重点工程登记表 | 相关说明及矢量数据 | |
35 | 城市总体规划 | 市城市规划局麻章分局 | 相关文件、矢量数据 |
36 | 线性基础工程等重点项目登记表 | 相关说明及矢量数据 | |
37 | 生态控制线规划 | 相关文件、矢量数据 | |
38 | 重大招商项目资料 |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区招商局 | 相关说明及矢量数据 |
39 | 湖光岩风景区、地质公园数据 | 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 相关文件、矢量数据 |
40 | 红树林保护区数据 | 湛江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 | 相关文件、矢量数据 |
序号 | 地市 | 区县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等级 | 面积(km2) | 是否与红线格局重叠 | 项目依据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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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注:1、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矿产资源、风电、光伏、水电、蓄能电站、线性基础设施(包括公路、铁路、航道,以及输油管道、输气管道、输水管(渠)道、输电线路、光缆线路等)、民生工程(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旅游景区、民俗文化工程(寺庙等)、城镇和乡村居民点等。
2、项目等级按国家、省、市三级填表,填报依据以项目审批单位级别为准。
3、项目依据为相关规划、计划及审批文件等。
4、项目附件包括项目相关文件证明、边界矢量数据(shp格式,以WGS84、1980西安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等坐标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