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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

时间:2016-03-05 17:07:08 来源:本网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区  八 届 人 大

  七次会议文件(11)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4日在湛江市麻章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麻章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福

  各位代表:

  现在,我谨代表麻章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和市中院的指导以及区政府、政协等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审判的工作主线,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审判执行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服务大局为努力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截至12月31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24宗,旧存案件156宗,办结案件1432宗,结收案比为100.56%,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是全市唯一结收案比超过100%的法院。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3+2”专项行动[1],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营造“和谐麻章”。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47宗,审结219宗,收结案件破创院以来记录,结案率为88.67%。其中,受理“3+2”案件196宗,审结183宗,中止审理5宗。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加强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43宗,审结876宗,结案率为103.91%。对利用虚假诉讼[2]规避法律的行为,慎重审理,坚决打击。如我院办理一起涉案160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虽然借贷双方均认可该笔借款,但借贷双方均无资金来往记录等,显然不符合日常借贷习惯。最终我院判决驳回出借人吴某某的诉讼请求。该案在《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报道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依法加强执行工作,彰显司法为民服务。坚持服务和保障民生为立足点,大力推进执行工作,成效显著。全年我院共收执行案件320宗,执结323宗,申请标的额约为7000万元,执结标的额约为6800万元,到位标的约为1600万元。通过积极部署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周”活动,大力清理执行积案。开展执行标的款和执行档案规范管理整治活动,对2012年以来执行标的款的退付管理、2015年以前执结案件卷宗的归档工作进行逐案清查。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

  ——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为积极响应司法体制改革需求,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去年6月17日,我院对湖光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进行改革试点,为该法庭配备一名主审法官、三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并规定法庭新受理案件均由主审法官承办及签发。该举措简化了办案环节,提高了办案效率,大大方便群众诉讼。同时得到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拨付20万元给我院支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绩效工资,稳定了队伍。

  ——全力推进立案登记制[3]。我院从去年5月4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为确保立案改革顺利实施,我院通过视频会议等方式对全体立案工作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和演练,明确立案庭工作人员一律做到着装规范、态度文明、指引清晰、便民服务到位。同时进一步严格安保工作纪律,每日均安排在编在岗的法警在立案大厅值班,维护立案秩序。对起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阐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及期限,减轻当事人讼累。自推行立案登记制起,我院当场立案672宗,当场立案率达90.44%。

  ——院领导回归“法官”角色。去年初,我院修订了《审判绩效管理方案》,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规定案件开庭后必须在15日内结案;在案件生效后10日内要完成卷宗的归档报结[4]和裁判文书上网[5]工作。制度出台后,我院领导相继亲任审判长,走上审判台,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共16宗。去年6月30日,陈福院长亲任审判长承办了被告人何某某贩卖毒品、符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朱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三宗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同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部分机关干部、驻区单位代表等约120人参加旁听。全国人大代表、市工商联主席林水栖及麻章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建辉等同志对庭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

  ——涉诉信访试点工作稳步推行。《广东省信访条例》于2014年7月1日颁布实施,麻章区成为全省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10个试点县(区)之一。自《广东省信访条例》颁布以来,我院通过完善信访接处机制、分流交办机制、诉访分离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设立妥善处置非正常信访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新做法,逐步完善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诉前联调工作完成较好,去年共成功调解27宗案件,调解率为100%,调解金额达345万元。

  (二)践行司法为民,为民众解烦忧

  ——积极践行“322”一线工作法[6]。驻村书记陈福院长通过组织我院全体法官走访临西村委会下辖的五条自然村群众,摸清驻点村情况,为困难群众送上慰问金,拨付72000元专款支持临西村委会建设村务公开栏、解决防潮海堤修复工程受阻纠纷及农村垃圾收集点建设工程及村内广播系统,并向村“两委”及其自然村赠送9套办公桌解决办公条件落后现状。9月下旬,我院积极配合麻章区委组织的专题调研活动,通过深入细致地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并将调研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以调研报告的形式归纳总结。此做法得到了麻章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诚苗同志的肯定,并对此做出了重要批示。10月4日台风“彩虹”袭击湛江前,我院干警到临西村协助村干部开展防风救灾工作,并于台风登陆当天会同第一书记及临西村“两委”干部成功救出四名受灾群众。风灾后,我院积极组织干警携带物资慰问受灾严重的群众,并为19户特困户分别送上1000元房屋修缮资金。

  ——巡回法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我院积极推行阳光司法,落实审判公开,多次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有效地增强了法院审判工作的辐射效应。3月23日,我院考虑到被告人林某某年逾七旬,右腿残疾,行动不便,且需照顾瘫痪在家的儿子,刑事巡回法庭秉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走进太平镇南厦村,公开审理了林某某贩卖毒品一案。该案得到《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湛江电视台详细报道,向社会传递了司法正能量。

  ——齐心协力抗击台风“彩虹”。陈福院长带领全院各部门全力开展灾后救灾复产工作,全院无一卷宗、文件因灾受损、丢失;通过合力清理办公区及周边街道路障、杂物,确保群众出行通畅;及时向市中院及区委区政府汇报受灾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尽快恢复机关通水、通电、通讯,确保了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在国庆假期后正常有序开展。派出300多人次到卫生责任区全面清理阻碍交通的断枝残叶和生活垃圾,协助辖区群众重建家园,并为受灾群众筹集爱心善款8780元。

  (三)推进司法公开,接受各界监督

  ——举办庭审观摩活动。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增强人民法院工作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阳光司法。5月12日,我院邀请麻章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学生代表、湛江日报社、湛江电视台记者等七十余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开庭审理前,我院将本次庭审的案情简介、争议焦点和意见反馈表印发给各位代表,并介绍了法庭审理的程序,加深了代表们对法庭审理的认识与了解。庭审中,在审判长的引导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全过程井然有序,代表们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辩理由,仔细观察法官的一言一行。庭审后,代表们根据法官在庭审中的表现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后,我院亦与广东海洋大学、岭南师范学院法学院达成共识,定期组织学生到我院观摩庭审。

  ——牵头组织行政执法讲座。7月30日,我院牵头组织开展了一次麻章区行政执法讲座,邀请了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资深法官麦江梅副庭长到麻章区机关大楼作题为“从行政审判看依法行政”的讲座,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区直各机关单位代表等200余人讲授行政执法中应注意的问题,并通过具体的案例对行政处罚中容易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给予分析和解答,对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诸如取证难、送达文书难等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参考对策。同时与现场人员交流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疑难和解决方法,使广大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理论素养,规范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

  ——协助麻章区委召开宣判执法大会。9月24日上午,我区在区体育中心召开宣判执法大会,公开对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执法宣判。我院陈福院长对五宗刑事案件的9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公开宣判的案件包括农村干部贪污犯罪、故意伤害、贩毒、团伙盗窃、非法持有枪支等。本次宣判大会彰显了我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心,极大地推动了“3+2”专项行动的开展,强化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四)力抓队伍建设,构筑廉洁法院

  ——开展一线办案人员述职述廉活动。针对往年的述职述廉活动仅涵盖中层干部,教育面不够广泛的状况,我院党组创新工作方法,于7月6日下午开展“一线办案人员述职述廉”活动,共有24位一线办案人员上会述职述廉,9名书记员向院党组递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一线办案人员围绕“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剖析思想、工作及生活中存在问题,于会前形成述职述廉报告提交纪检组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剖析不深刻、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具体的责成重写,材料过关才能上会;会后全院干警对所有一线办案人员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测评打分。该活动获《湛江日报》、湛江电视台等媒体广泛报道,并得到省、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肯定。

  ——开展专题培训和竞赛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法官队伍素质,提高审判质量和司法能力,今年我院继续举办“法治春秋”讲坛活动。分别邀请了市中院原执行二庭张智敏庭长、纪检监察室文国清副主任等,为全院干警讲授执行工作的经验作法及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知识,为干警搭建一个交流工作经验和学习心得的平台。同时,我院以学习贯彻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作为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的契机,于7月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检验学习效果。

  各位代表,我院一年来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及建议,有力推动了我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我院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面临的压力和困难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一)一线法官办案压力加剧。2015年推行立案登记制后,我院收案数量大幅增长,但受人事冻结、审判人员流失、辅助人员得不到补充等影响,一线法官办案压力持续增加。加之败诉当事人对判决法律适用的不理解、不认可、不接受,发生某些冲击法院、攻击法官的事件,导致法官职业荣誉感和安全感受到影响。去年一当事人多次攻击骚扰我院执行法官,经我院报警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二)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繁重。2016年,司法改革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根据市委、市中院的部署,今年将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我院要同步开展的司法责任制、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院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面临重重考验。(三)司法建议[7]工作力度不足。虽然我院司法调研力度较去年有所加大,但由于去年收案数量的增长导致法官办案压力加剧,难以兼顾司法建议工作,且部分办案法官认为司法建议缺乏强制力,不被重视,撰写热情不高。(四)队伍廉政建设未完全实现监督常态化。虽然我院纪检监察室加强了纪检工作,提高了审务督查频率,加强了对各个审判环节的节点监督,但我院队伍廉政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仍处于被动监督。存在管理手段单一,宣传教育不到位,廉政文化氛围不强等问题。

  三、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实施国家和省、市、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强化服务大局,狠抓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发挥司法职能,主动服务大局

  进一步做好审判主业,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一是主动为我区的重要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特别是主动为省、市、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支持,保障重点项目的正常运转。二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恶性暴力犯罪分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公正审理每一宗民商事案件,维护社会经济稳定。三是健全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和压力,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发动广大一线法官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推行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法院科学发展

  一是科学确定法官员额制,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科学考核体系;推进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二是全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运作,组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单元,理顺审判权、审判监督权、审判管理权的关系。三是继续推行立案登记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三)落实为民司法,切实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打造司法公开三大平台[8]建设。要构建以法院综合业务系统为支撑的司法公开平台,以网站、电子公开屏等为载体的多元化司法公开体系。积极推进庭审网络直播,用最直观的方式加强司法宣传,树立司法公信力。二是用“互联网+”[9]模式打造新型诉讼服务中心,提高司法为民能力。要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新要求,完善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在线服务,提高立案信访窗口等服务水平。三是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减少案件受理压力。要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认真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涉诉信访改革的三个配套文件精神,做好试点工作,实行诉访分离。要进一步加强诉前联调工作,继续拓宽诉前联调服务范围,加强对劳动、消费、医疗、工伤、保险等纠纷的诉前联调,服务民生。

  (四)抓好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能力

  一是要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10],健全司法巡查和廉政监督员等廉政制度。二是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法院当前出现的法官人才流失、审判辅助人员严重不足、工作积极性有待提升等问题,增选人民陪审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上级法院等的支持,进一步加强物质保障,协调处理当前突出问题。三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打造学习型、知识型法院,确保队伍的内涵式发展,适应司法改革新常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将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继续配合上级部署,做好司法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决议,扎实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区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

  专业名词解释

  [1]“3+2”专项行动:“3”是指省公安厅的“指定动作”,包括涉毒、涉黑恶、涉盗抢等3类犯罪;“2”是指湛江市公安机关根据本市治安实际,将“涉赌、涉枪”两类违法犯罪活动纳入打击范围,施以重拳打击。

  [2]虚假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3]立案登记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4]归档报结:案件办结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应立即将案件所有材料完成装订并送至档案室归档。

  [5]裁判文书上网: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生效。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特殊情形外,符合条件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当在生效后七日内统一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

  [6]“322”一线工作法:即“三到两驻双责”:包片到镇、驻点到村、联系到户,区、镇两级领导同驻,本职工作和驻点工作两不误。

  [7]司法建议:指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以预防纠纷和犯罪的发生为目的,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建议他们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进行科学管理,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

  [8]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即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

  [9]互联网+:是“国家司法审判信息系统工程”的简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协同建设的电子政务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制定规范化标准,开发应用软件,完善网络和存储环境,提供庭审支持、门户监管、系统安全等保障措施,建设全国统一的司法数据库等。

  [10]一岗双责制: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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