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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麻章区2016-2017年度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时间:2017-01-23 10:00:25 来源:麻章区环保分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湛麻府办函〔201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2016年入冬以来,我省多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甚至出现重度污染。近日,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呈下降趋势,AQI指数、PM2.5浓度明显偏高。大气污染防治,是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下沉地市督察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当前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有效应对冬春季节可能出现的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湛府〔2014〕93号)和《湛江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2016-2017年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我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巡查监管,重点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从严从紧控制扬尘污染。

  1. 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城市道路的机械化清扫要采取低尘作业方式,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作业时间、增加频次。道路施工工地要加大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区市政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2. 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督促各类建设施工工地落实设置硬质围挡封闭施工、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和截水沟、处置泥浆废液、覆盖围挡易扬撒物料和土方、控制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高处抛撒建筑垃圾和物料、采用湿法作业等8项措施,责令控尘设施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工地停工整改。(区建设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从严从紧杜绝露天焚烧污染。

  1.加大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农田杂草等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鼓励综合利用。(区农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2.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加大巡查频次和范围。(区城管执法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从严从紧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1.加强对“冒黑烟”车辆的整治,开展上路检查和停放地抽查,依法查处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区交警大队牵头,区环保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2.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从严从紧防控工业污染。

  1.加大对固定污染源排放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督促其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依法查处超标排放企业。加强工业企业煤堆、料堆、砂石料等散装物料堆场的监督管理。(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2.加强对城市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的企业,督促其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依法进行处罚。(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从严从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尤其在春节期间,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公安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从严从紧应对重污染天气。

  1.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异常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围绕工业企业污染、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渣土运输等重点管控对象,及时开展应急联动管控。(区环保分局牵头,区建设局、区市政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2.当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预警级别时,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并及时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配合)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抄送: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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