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麻府通[2017]3号
因湛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迁建需要,区政府决定对业经市政府批准的该校迁建项目258.903亩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进行迁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广东省湖光农场2016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位于雷湖快线花村段南侧,现场设有标识,具体四至范围详见湛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迁建项目用地示意图)。
二、迁坟时间和要求:上述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必须限期迁移,请有关坟主亲属在2017年8月20日前到广东省湖光农场国土科办理迁坟登记、补偿等相关手续,并在2017年9月20日前自行迁移完毕。逾期不登记、迁移,将按无主坟处理,联系电话:3589907。
特此通告。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