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办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来,我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主动公开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行阳光政务的原则,把信息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切实推动我镇信息公开取得新的成效。
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镇主要通过麻章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等栏目,以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制作和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共23条,其中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信息2条;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 1条;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4条;政务动态16条。2021年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废除规范性文件0件,正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改进情况:坚持聚焦群众关切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在拓展公开覆盖面、优化网上公开、提升公开及时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高效解读;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上监督功能,增强公开的时效性,提高公开的社会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