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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证 告 知 书

时间:2020-02-20 17:01:05 来源: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湛自然资(国土)听告字(3)〔2019〕第34号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冯家塘下村冯家塘下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0.7046公顷,全部为耕地0.7046公顷。经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同意,本批次征收你社集体土地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在本批次征地范围内安排留用地,留用地面积0.0919公顷,政府实际征地面积0.6127公顷,拟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政府审批。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湛江市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麻章区瑞云中路72号,邮编:524003,联系人:华亮,联系电话:0759-2706592)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湛江市麻章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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