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证 告 知 书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坑排下村坑排下经济合作社:
因湛江市201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社集体土地10.282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6.4169公顷(全部为园地),建设用地面积3.8652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湛江市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地址:麻章区瑞云中路72号,邮编:524003,联系人:吴锦霞,联系电话:0759-2706592)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湛江市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3日
附件:湛江市201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附件:附二 关于湛江市201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人社局)